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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事务科主要职责及

需各街民政科和居委会协助配合的工作

 

一、 社会事务科主要职责

1.负责办理区内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;

2.负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

3.负责区内殡葬改革和殡葬管理

4.负责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

二、 需要街道民政科和居委会协助配合的工作

1.殡葬改革和殡葬管理

1)各居委会要及时了解本区域内死亡人员情况,收集死亡人员的火化证明或骨灰存放证明,遇有土葬现象及时向街道民政科汇报,并做好家属的思想工作,尽快起尸火化。

2)各街道民政科要按时核实本街死亡人员火化情况,遇到问题及时和市殡管处或荔湾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(联系电话:81377876)联系;同时做好宣传工作,提倡移风易俗的新观念,杜绝封建迷信活动在我区蔓延。

2.救助工作:

1)街道民政科、居委会的职责是负责指引(派发指引卡片)需要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到市救助站(地址:水荫四横路41号,电话:37280416)接受救助。

2)遇有危重病的流浪人员,可直接拨打120电话到场处理。